1.成績公告:106年第二次初級能力鑑定考試成績預計於12/22公告並同步開放網路查詢。
2.成績複查:成績公告日起七日內(至12/28 23:59止),登入能力鑑定網站填寫成績複查申請系統,並列印表單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傳送至受理單位,始完成申請程序,並以一次為限。
3. 證書核發:能力鑑定證書預計於成績公告後統一匯整送經濟部申請用印,最遲於107/3/5陸續寄出給獲證者。
4.獲證考生請務必於即日起~12/31日前至「考生服務專區」登入後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身分證號、中文姓名、譯名、生日、地址),以利證書製作。英文譯名於證書證書核前若無主動填寫,則由主辦單位直接採外交部之"通用拼音"填入,不得有異議。
說明:本次能力鑑定獲證考生名單會於成績公告後公布於網站-試後查詢-榮譽榜,在收到證書之前,您也可以自行於能力鑑定網站登入後查詢到個人獲證資料並線上列印個人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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