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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規劃管理師」專區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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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證及換證辦法

發證單位及證書名稱:由經濟部核發該級等能力鑑定證書

授證資格及授證辦法:

1.授證資格:

證書名稱

考試科目

考科及格標準

授證資格

色彩規劃管理師

(色彩計畫)-初級能力鑑定(*註1)

1.[必考]色彩學

2.[必選考]色彩計畫實務

1.每科100分,該科達70 分為及格(成績計算以四捨五入方式取整數)。

2.同時報考同一級等的所有考科,平均達70分得視為及格,但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

[必考]+[必選考]2 考科皆達及格標準。(*註)

色彩規劃管理師

(色彩工程)-初級能力鑑定(*註2)

1.[必考]色彩學

2.[必選考]色彩度量學

1.每科100分,該科達70 分為及格(成績計算以四捨五入方式取整數)。

2.同時報考同一級等的所有考科,平均達70分得視為及格,但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

[必考]+[必選考]2 考科皆達及格標準。(*註)

成績保留:

保留及格單科成績自應考日起三年度有效。
範例說明:
107/05/01報考,單科及格成績可保留至110年12月31日止。
107/12/01報考,單科及格成績可保留至110年12月31日止。
同時報考及分開報考取證資格範例說明

考科

109年第一次

109年第二次

取得授證資格

同時報考「色彩學」與「色彩計畫實務」

色彩學 80分

色彩計畫實務 65分

 

第一次同時報考平均達70分,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可取得「色彩規劃管理師(色彩計畫)-初級能力鑑定」證書。

報考單科「色彩度量學」

 

色彩度量學

65分

第二次報考單科,色彩學與色彩度量學兩科成績都要達70分才及格,所以未取證。

註:

1.[必考]考科1.色彩學+[必選考]考科2.色彩計畫實務,取得獲證資格者,可取得「色彩規劃管理師(色彩計畫)-初級能力鑑定」證書。

2.[必考]考科1.色彩學+[必選考]考科3.色彩度量學,取得獲證資格者,可取得「色彩規劃管理師(色彩工程)-初級能力鑑定」證書。


2.授證辦法:

能力鑑定證書採核發制(不需另外申請)。取得授證資格者,由執行單位於成績公告後約2個月工作天,以掛號方式寄出證書。

證書核發/換發、補發:

(1)證書核發/換發:

證書有效期限

專業級等

證書效期

色彩規劃管理師(色彩計畫)-初級

永久有效

色彩規劃管理師(色彩工程)-初級

永久有效

(2)證書補發:

(1)證書因遺失、污損或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英文譯名等證書資料有誤者,可申請補發證書。申請人填寫附錄一之「iPAS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並檢齊附件,以掛號郵寄方式申請辦理。

(2)證書補發所需文件:

(A)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B)證書資料有誤者,請檢附原證書、(C)證書補發工本費500元繳費收據。

(3)注意事項:

(A)證書經補發後,原證書即行失效,嗣後如發現原證書時,應即繳回執行單位註銷。(B)111年度分三梯次受理:第一梯7/1-7/12、第二梯10/1-10/12、第三梯12/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