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為充裕產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於105年起專案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業務,整合產官學研共同能量,建立能力鑑定體制及擴大辦理考試項目,由經濟部核發能力鑑定證書,並促進企業優先面試/聘用及加薪獲證者。
爰此,因應國內製造業發展趨勢與人才需要,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學院接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共同策劃產業人才之能力鑑定制度,有效引導學校或培訓機構因應產業需求規劃課程,以輔導學生就業縮短學用落差,同時鼓勵我國在校學生及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報考,引導民間機構投入培訓產業,以訓考用循環模式培養符合產業及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並提供企業選用優秀關鍵人才之客觀參考依據,以提升智慧製造人才之素質與競爭力。
特色:
1.能力鑑定制度以職能基準為基礎,由產學研專業委員會規劃發展。
2.能力鑑定業務由專業法人辦理,能力鑑定證書由經濟部核發。
優勢:
1.能力鑑定結果作為個人能力之評估,全方位提升個人之學習力、就業力與競爭力。
2.能力鑑定獲證者優先獲得認同企業面試、聘用、加薪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