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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1年8月經濟部能力鑑定防疫措施說明

111年08月05日第七版

 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考試/活動/會議防疫措施說明

【建置防疫機制】

一、保持座位間距()場通風:

(一)每間試(會)場以梅花座方式安排為原則,或拉大間距確保考生/與會者間距。

(二)教室冷氣開放時,窗戶或前後門適當開啟,以保持室內通風。

二、()場不設置用餐區,且加強防疫措施 

(一)為維護所有人員健康,試(會)場不提供餐點亦不設置用餐區。

(二)試(會)場內加強宣導保持社交距離、咳嗽禮節,為大眾健康把關。

(三)針對試(會)場人員經常接觸之範圍,加強消毒次數。

【人員健康管理計畫】

三、所有人員進入()場執行身分辨識、健康聲明書、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配戴口罩:

(一)所有人員應攜帶識別本人之身份證件,並據實填寫「健康聲明書」(以當天試(會)場版本為主)。

(二)考試/活動/會議期間所有人員應自備口罩全程配戴,並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未量測體溫者及額溫≧37.5℃或耳溫≧38℃者一律不得進入試(會)場。

(三)建議並鼓勵所有人員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

四、確診或具感染風險者,不得應考/出席。

(一)於考試/活動/會議當日,如屬防疫規定所訂管制對象者,包含「隔離治療」、「居家照護」、「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請多休養,不得應考/出席。

(二) 已報名能力鑑定考試者,因前揭配合防疫而無法應考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考試後10天內申請延期考試或退費。

五、參與能力鑑定考試者,禁止陪同考試

(一)考生因特殊需要(例如:行動不便或其他重大事由)需陪考人陪考協助,以1人為限,應於考前1周前提出申請。

(二)經獲同意者,考試當天應攜帶同意陪考通知書、陪考人員健康聲明書及身分證件以供查驗,始得進入考場。

六、要求監考試務人員應完成疫苗追加劑接

(一)要求試場內監考試務人員須完成Covid-19第3劑追加劑的接種,始准執行試務工作。

(二)如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尚未及接種追加劑者,須提供3日內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疑似/確診病例應變處置】

發生疑似確診病例時協助儘速離開試()

(一)人員若出現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等疑似Covid-19症狀或類流感症狀時,應儘速離開試(會)場。

(二)知悉相關人員於考試期間有確診病例時,應立即通知同試(會)場人員持續關注自身身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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