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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4.04.15【中高級證書換證公告】109年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中級、高級能力鑑定證書即將到期,申請期限至114/08/19

109年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中級、高級能力鑑定,該證書效期即將到期(109/08/20 - 114/08/19),

若考生欲換發證書,還請於114/05/01()08/19()前,將換發資料E-mail寄至客服信箱(ipas@itri.org.tw逾期恕無法辦理換證,還請考生留意。

  換證時程 :

 中高級證書有效期限為5年, 需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3個月前申請換發。

 換證證書效期:109/08/20 - 114/08/19

 受理審查佐證資料時間:114/05/01-114/08/19

 更新換發證書寄送時間:114/11/11後陸續寄件

  換發資格 :

 i. 取得證書後,每5年內須接受無形資產評價相關訓練,合計時數48小時以上。

 ii. 核定訓練單位請參閱iPAS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能力鑑定/無形資產評價訓練機構認可名單https://www.twtm.com.tw/traininginstitution.aspx

 證書換發所需文件:

 i. iPAS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請參閱簡章附件四)

 ii. 資格文件檢核表(請參閱簡章附件四-1)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參閱註1、註2)

 iii. 證書換發工本費無需繳交。

 申請人填寫上列表單並檢齊附件,以信箱E-mail至執行單位申請辦理(ipas@itri.org.tw)。

 1

工作年資證明文件擇一:

 (1) 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須加註年資。

 (2)「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下載列印勞保明細表。

   2

訓練課程證明文件:

 (1) 訓練機構:中高級之獲證者受訓機構須為無形資產評價訓練機構認可名單,參見https://www.twtm.com.tw/traininginstitution.aspx

 (2) 訓練形式:實體課程或數位課程皆可。

 (3) 訓練佐證文件:如,課程研習證明、線上授課記錄等,須載明受訓姓名、開課機構、課程日期、課程時數等資訊。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工業技術研究院
聯絡電話:陳小姐 03-5917544
網站服務信箱:ipas@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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